即日起,中国驻乌使馆不再为“中转回国”、有感染史和IgM长阳人员审发健康码
3日,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发布关于调整申请健康码有关要求的通知。具体如下:
近期全球疫情形势严峻,新冠肺炎变异毒株迅速传播,感染人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增加,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强烈建议您“非必要,不出行”。如确需赴华,请务必遵守各项防疫规定,配合做好远端防控工作。根据国内要求,现就调整自乌兹别克斯坦赴华航班旅客申请健康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因途中感染风险较高,自9月3日起,我馆不再为第三国经乌中转人员发码,自乌赴华人员亦不得经第三国中转,同时,我馆也不再为有感染史人员和IgM长阳人员审发健康码。
二、在乌居住中国公民申请健康码要求:
(一)闭环管理和健康监测
在乌中资企业人员回国,须在登机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确保不与外界接触。登机前第14天在任意一家使馆指定检测机构(机构名单请见http://uz.chineseembassy.org/chn/sgxx/sgsd/t1841456.htm)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企业驻地在塔什干的须在NDC-Medic或中乌医药科技城进行检测。如第一次核酸检测阳性或隔离期间出现症状,应立即中止回国安排,其密接人员亦照此办理。21天隔离完成后,企业应为上述人员出具企业隔离承诺书。
非中资企业人员须在登机前第14天在NDC-Medic或中乌医药科技城进行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闭环管理14天,期间逐日填报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附后)。
所有进入隔离观察人员在外出检测时应做到闭环管理,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外界不必要接触,确保隔观效果。
(二)核酸和抗体检测要求
所有申请人(包括曾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登机前共需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和两次抗体检测。登机前第14天应在使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登机前48小时内应在我馆两家指定检测机构NDC-Medic和中乌医药科技城分别完成核酸和血清抗体采样、检测。
(三)材料要求
申请人完成上述核酸和抗体检测,获得检测报告后通过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一次性上传以下材料照片:
1、护照首页;
2、有效在乌签证页
3、登机前第14天核酸检测报告;
4、登机前48小时内两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血清抗体检测报告;
5、《企业隔离管理承诺书》(中资企业人员)或《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6、疫苗接种证明(曾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
7、其他使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医学证明,如肺部CT检查报告等,以排查感染史。具体情况请径询使馆。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有感染史人员认定标准
以下情况视为有感染史人员: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IgG抗体阳性除外)
(二)关于登机前检测及健康监测时间计算
登机前检测及健康检测等起算时间不含航班起飞当天。如航班起飞日期为8月15日,登机前第14天为8月1日。登机前闭环管理和健康监测时间同理。
(三)健康码申请条件
申请人如不确定是否符合申领健康码条件,请提前咨询使馆。咨询电话:+998712334728。
来源: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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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张兴鼎 编辑|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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